法制網訊 記者 張維 青海省民政廳和青海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燒烤《關於提高全省高齡補貼標準的通知》,從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70歲以上高齡老人補貼標準。
  《通知》規定,從2014年1月1日起,將70歲以上老人月每人高齡補貼標準在原基礎上統一調整提高20元。提標後70~79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補貼50元;80~89周歲的老人房屋貸款每人每月補貼60元;90~99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補貼80元;10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補貼120元。
  截裝潢止2013年底,青海省享受高齡補貼人數29.67萬人,經測算,調標所需資金7120萬元。調標新增資金由省、市(州)各按3:7比例分擔,其中:省財政負擔2136萬元、市(州)財政負擔4984萬元。這次高齡補貼標準的統一調整提高,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老年群體的特殊關愛,對進一步提高我省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和社會福利水平,營造“尊老愛老助老,和睦和美和諧”的良好氛圍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  (原標題:青海省全面提高高齡補貼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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