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0日,在北京市團結湖公園附近的北京銀行,記者看到,取醫保金的人排起了長隊。雖然該銀行在門口牆壁上和取款機旁邊貼了兩張公告,明確告知“註入個人醫保存摺的資金,參保人員憑醫保存摺可以隨時到北京銀行(或北京農村商業銀行)自由支取”,但是一些市民仍然“怕突然封上了,取不出來了”。
  最近,北京市人社部門宣佈,醫保個人賬戶年底將封閉管理,屆時,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將打入社報中,僅用於看病就醫,實現專款專用。個人賬戶的錢是不是“自己的錢”為什麼要封閉管理全國各地都是怎麼做記者進行了採訪。
  個人賬戶不僅是“自己的錢”
  記者瞭解到,北京醫保個人賬戶在年底封閉之後,個人賬戶資金直接打到社報上,不再打到存摺上。而已經打到個人醫保存摺上的資金屬於個人,不會被封上。
  很多人不能理解,個人賬戶的錢明明是自己的,為何要封閉管理1998年《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》明確,“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,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”。但同時指出,“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”,也就是說,個人賬戶是醫保的一部分。基於這一點,全國大部分地區都對個人賬戶實行封閉管理,只允許在定點醫院、藥店看病買藥。
  專家認為,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是一個整體,發揮保險的互助共濟作用,這是社會醫療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,不應簡單地將其看作是自己的錢,況且,個人賬戶中還有一部分資金是用人單位繳納的,大約占用人單位繳費額的30%。
  沉澱資金需發揮共濟作用
  不管是放開管理還是封閉管理,都存在個人賬戶資金大量沉澱的問題。人社部2012年統計公報顯示,個人賬戶積累2697億元,占總結餘規模的35%,並以每年約300億元的規模增長。
  一方面個人賬戶結存資金在不斷地滾雪球,一方面統籌基金支付壓力卻在不斷增大,有些地方當年結餘只有當年收入的3%,面臨收不抵支的風險。且儘管個人賬戶絕對數在不斷增大,但是由於無法在醫保“大盤子”里共濟使用,人均支付能力不乾即使參保人將其積累到退休,相對於不斷攀升的醫葯費用來說,仍然是杯水車薪,無法有效減輕參保人因疾病帶來的經濟風險。
  個人賬戶設計之初的支付、積累等功能,未能有效發揮,無法體現保險的共濟作用。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、社保所所長李珍認為,個人賬戶的資金是以保險的名義收取的,而保險是一個風險分擔的機制,那就是“眾人為一,一人為眾”。也就是說,一個人支付的保險費,當他生病時可以得到比較高水平的保障,因為那些沒生病的人的保費給他了,這就是所謂眾人為一。而相反他沒有生病的話,他所交的保費就給了生病的人,即所謂一人為眾∩見,“個人賬戶不是一個風險分擔機制,只能專款專用,不能共濟使用,反而因為個人賬戶繳費過多,浪費了保費資源。”
  封閉管理後,如何盤活個人賬戶資金,把大量沉澱資金用起來,真正實現保險的互助共濟作用,成為醫保管理部門亟須解決的問題。北大醫學部主任助理、衛生經濟學教授吳明認為,從衛生經濟學角度來看,醫保的運行模式設計非常重要,醫保基金儘量多用於提高參保人的補償比,降低參保人的醫葯費用經濟風險。“個人賬戶並沒有起到分擔風險的作用,資金大量沉澱,應該改革。”
  多地可家庭共用,可買商業險
  有學者對廣東6市的醫保個人賬戶改革實踐進行研究發現,若個人賬戶資金沉澱太多,將直接導致統籌基金餘額不足,統籌基金支付能力下降,影響待遇水平的提高。
  總結先行改革地區的經驗,專家認為,當前可行的辦法是逐步消化個人賬戶沉澱,弱化個人賬戶,提高基本醫保的補償水平,降低個人的負擔。從全國來看,主要有三種做法:拓展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和對象,提高其效率,比如廣東、江蘇等多個地市率先將其家庭化,參保人直系親屬、配偶也可以使用這筆錢去門診、藥店看病購藥;用門診統籌來彌補個人賬戶共濟作用小的缺陷,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開展了門診統籌,主要用於慢性病、特殊病種的補償;將個人賬戶資金用於新的用途,比如購買補充商業保險,像江蘇常州、蘇州等地允許用個人賬戶資金購買大病商業補充保險。
  李珍主張將個人賬戶的錢用於提高基本醫保的補償水平。“比如一個家庭里既有參加職工醫保的,也有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,形成‘一家多制’,往往是‘一老一少’繳費少,保障水平較低,醫保的錢經常不夠用。”她認為,如果將這筆錢用於城市“一老一小”的醫療保障,既可以解決現存個人賬戶資金浪費的問題,同時也可以提高“一老一小”的基本醫保水平〃記者 李紅梅)  (原標題:北京市醫保個人賬戶資金為何要封閉管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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